週五, 06 十二月 2019 10:27

繪畫創作的人生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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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學美術學系畢業後,將近四十年的時光,我的注意力大多投注於學校藝術教育的實務推展與理論研究工作。因此,能運用於純繪畫創作的時間就相對減少許多。所幸,美術系的專業訓練與自己持續參加國內許多繪畫團體的例行展演,使得自己未曾放下畫筆,而得以呈現此次在國立國父紀念館逸仙藝廊展出的作品。這次展覽的作品包含近幾年的新作品和過去舉辦多次畫展中較具代表性的作品。
八十七(1998)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五日,在美國芝加哥希爾頓大飯店召開的美國美術教育協會(NAEA)年度學術論文發表會裡,數白場次的論文發表中,有多篇與後現代藝術相關的美育論文提出。當時我的思緒裡更感受到探究後現代藝術品的必要,也加深我對後現代藝術作品創作與欣賞教學問題的關懷。民國八十八(1999)年十二月在臺灣師大綜合大樓國際會議廳參加〈二十-一世紀視覺藝術新展望國際學術研討會〉有兩位新近歸國的學者陸續提出與後現代藝術認知與鑑賞之道的相關論文。這一連串的事例使我體認到後現代藝術的發生與延續發展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若一味地逃避而不去瞭解它,只可能造成日後學校師生間在藝術教學上要多的困擾。國內美術教育工作者應該面對後現代藝術發展的現實,認識後現代藝術產生的來龍去脈,以利引導在學學生瞭解當前臺灣日益濃厚的後現代藝術現象。
除了藝術品製作方法與表現技巧的學習,當前藝術教育要強調如何從視覺藝術品裡學到藝術創作方法與技巧以外所蘊含的其他廣泛內容,如:藝術品的文化、社會、時代背景與歷史意義以及其他特殊意涵等等。 換言之,除了學習暸解從藝術品外顯的形式化視覺之美外,還要能掌握藝術品內在意義的複雜性,這些複雜的內在意義可能是突顯女權的覺醒,可能象徵多元文化的整合,可能反應殖民藝術心態或民族自尊,可能是舊有倫理道德觀念的批判,也可能純屬個人內心世界的自剖... ,直覺上,「現代主義」(modernism)藝術論者的美感訴求是純粹的「形式主義」 (formalism) ,重視藝術表現的線條光線、色彩、質感、形廓、透視、比例等形式的特性應用,而「後現代主義」 ( postmodernism )的藝術觀點則企圖打破或反叛形式主義傳統的束縛,甚至於企圖顛覆傳統美感價值,進而發揮不拘形式的特殊表現模式。基本上,後現代藝術顯得平易近人,表現的方法更自由,人人均能應用個人的藝術行為在最少障礙的情形下展現自己的觀念或思想。